因未成年未办理过户手续,我这时候才知道是离婚协议房,我该怎么办?能拿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2-06-18 08:00:59
问题描述:
我于5月1日,通过中介与卖方签订了二手房合同。当时卖方拿出了两证,证明房子是她所有,后来在房产局过户时,房产局说卖方提供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协议中表明房子留给小孩,因未成年未办理过户手续,协议中说明,处理房子夫妻二人必须到场。我这时候才知道是离婚协议房,比较气愤,明确表示不要此房了。),甲方无权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去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才可以。后来6月4日,公证手续出来,甲方约我办理过户手续,我以合同签订时,对方提供产权情况不清,涉嫌欺骗、隐瞒重要信息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对方告我违约,我该怎么办? 我已给卖方10000定金,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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