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条款有欺诈,我能否仲裁要求该合同无效?
更新时间:2012-06-08 10:23:41
问题描述:
我与甲方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我是卖方,甲方贷款),中介收取甲方1万定金但未交给我。
签订合同时我和中介约定必须要有贷款违约的条款,我要求在贷款无法准时办理下来时将“贷款金额”的10%做为违约金给我,但中介偷换概念写成支付“贷款费用”的10%做为违约金给我。并且到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截止甲方未支付给我预付款。
我去找中介和甲方要求取消合同,对方不同意。我怀疑中介和甲方串通,我能否以此合同存在欺诈为由去仲裁要求该合同无效?
谢谢各位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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