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田地占有
更新时间:2012-06-03 15:26:49
问题描述:
请教律师一个问题,大概情况这样:在广东省内,不同市,以前我爷那代人,由于A市田地不够种,于是1968年,从A市迁徙到省内的B市,所有人都分在一个生产队,也就是形成了现在的一条村,一两百人,当时还有另一个生产队他们是本地人,他们地多所交的公粮也较多,所以和我本村生产队签了合同,将一部分土地转让给我们生产队,合同内容大概是:土地转让给我们生产队种,公粮你们交,土地以后不再干涉,当然只是双方签的合同,后来,生产队解散,分了土地,将原来的土地,和转让的,都平均分了,现在,也就是2012年,另一条村的,也就是以前是本地的,说所有土地都是他们祖宗的,什么都不说,将村里的地,都推了,听说要种树。请问律师这合法吗,还有当地的司法说,因为当时签的合同,没有经过政府是无郊的。第二个问题是,听说农田,每年有补贴费的,但我们镇,几年了,农村的都没有收到过
问题补充:
补充一点,当时我们村生产队,接收了一个水库搬迁的村加入了我们生产队,后来,分田也是一齐分的,
还有,听说,有一条村,情况不是很了解,不过听说情况也差不多,因为就在村不很远的地方那片,他们收到通知,五年内,要全村搬走,土地等都要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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