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问题
更新时间:2012-06-01 18:01:26
问题描述:
我公司04年与政府签订了100亩的土地投资合同,合同规定我公司分3次将投资保证金支付给政府。合同签订后,公司支付了1张空白支票交与政府。但随后,恰逢国家土地政策收紧,该地块为农业用地,不能转为工业用地,因此不能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政府也没有向企业划拨任何费用,企业由于没有手续亦无法开工。2008年在各级政府协调下,土地管理部门给规划局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我公司才开始建设1#厂房和2#厂房,占地面积8000㎡。工程竣工后,由于没有相关土地手续,不能办理正规的竣工验收手续,也不能办理房产证。2010年公司为扩大生产,准备再盖6000㎡的厂房及宿舍楼,前期申请办理了设计规划及消防手续,但由于没有土地手续再次无法办理开工,至今前期所办手续已过期。针对以上情况,当地地税局每年都催促要按100亩的合同面积征收土地使用税,我公司一直据理力争,2009年开始公司采取建设多少缴纳多少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针对以上问题,请问,我们是否应该缴纳全额的土地使用税?应该怎么缴纳?从什麽时间开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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