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调解不成功。因此调解再次不成功,为什么是刑事拘留?请问我们可以取保候审吗?
更新时间:2012-06-01 16:15:07
问题描述:
2011年10月9号早上6点,刘*与我妻康**将面包推到幼儿园门口专卖,因刘*先到,将三轮车停放在我妻原来卖面包的地方,我 妻到后并没有吱声,只是将其柜子放于他三轮车旁边,因地面窄小,柜子挨了他的三轮车,刘*便将我妻的柜子打翻,玻璃损坏,我妻要求赔偿,刘*不愿,我妻不服,便下来将他路边柜子推翻,因此他家协同几人拿的拿铁钳,拿的拿砖头,到我店门口行凶,并要砸砸我家的招牌面包柜,被邻居劝说才得以平息风波,并两家都先后先后都到原来卖面包的地方买面包去了,8点钟,刘*先回到了家,并投诉了3个体协会支部领导,因双方因双方损失不大,支部领导及街道民主人士都答应调解,并告诉我等后调解,不料的是,我妻推着面包柜回途中,刘*拿着方凳冲到我妻面前将面包柜再次打坏,又一下冲到我店门口将我店的招牌面包柜打碎,因用力过强,他的左手被柜上得残余尖角玻璃擦伤,当时儿子徐**在店内裁蛋糕,见到后就出来的,手里的蛋糕刀没有放下,刘*见到我儿子出来便拿凳子砸我儿子,我儿子就与他争抱凳子,前后不到两分钟便被街邻拖开,当时都不知道刘*的手受了伤,我儿子年轻无知,无社会经验,在派出所里承认砍他一刀,其实我儿子一手与他争抱凳子,一手拿着蛋糕刀,蛋糕刀刀头并不锋利,不可能砍到他的伤口位置上,事情发生后派出所领导于年底进行民事调解,他家所用医药费一万九千元,我方愿意承担一万元医药费,他家要求赔偿15万元,最终调解不成功。于2012年5月22号再次进行调解,他家再次要求赔偿8万元,我方愿意承担3万元,因此调解再次不成功,,事情都是由于他家蛮横不讲理,。2012年5月23号警方以刑事案件将我儿子带走,先如今在看守所呆了9天,
这算刑事案件吗?为什么是刑事拘留?
请问我们可以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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