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务合同可以要求取得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2-06-01 16:16:4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与2011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务合同,月工资2200元,劳务合同里已写明,由于不太懂劳动法,没要求签劳动合同,期间正常的上下班,打考勤卡,公司每月10号按时发工资,和公司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同事一样,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没有区别,受公司规定管,在这一年里,公司没上任何保险给我,每月还倒扣我280的好像是劳务税,我现在主动离职了,我手里只有工资卡,和离职证明,请问律师:我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公司补上我一年的保险,补给我一年来 扣下的280*12一年的税钱,还有在要求仲裁补我一年的双倍工资,还有一年的年度奖金,非常感谢各位律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