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12-06-01 23:35:27
问题描述:
我是江西人,我在2011年12月28在宜都出了交通事故,经过交警处理了,伤者在法医那里做了法医鉴定是10级伤残,处理完了我就拿着资料去保险公司理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看了伤者的鉴定说不够伤残,要求从新做过法医坚定,经过伤者的意见伤者同意从新做法医鉴定,后来就在宜昌做了,做出来的结果是不够伤残,我就拿到交警去,交警办案人我从新做的鉴定书跟第一次做的时间相离40多天,说我的第2次做的鉴定无效,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请问应该按哪一次的法医鉴定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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