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旧房屋自拆自建。总造价11.7万元甲方(父亲)现甲方将产权分割如下:请问这样分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2-06-04 17:19:51
问题描述:
在1999年县城改,由原旧房屋自拆自建。重建后共6层384.4平方,总造价11.7万元甲方(父亲)乙方联合重建(长子.次子各出3万元)三子没出。现甲方将产权分割如下:长子所得三层整层66.8平方,一层21.1平方,五层34.6平方,六层15.5平方,共计138.1平方。次子所得四层整层69.2平方,一层21.1平方,五层34.6平方,六层15.5平方,共计140.6平方。三子所得二层整层69.2平方,一层21.1平方,六层15.5平方,共计105.7平方。请问这样分合理吗?请给我回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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