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
更新时间:2012-05-28 09:14:2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4月12日新到一个公司工作,之前也没说明试用期是多少天,但公司的规章制度上是三个月,所以我现在还应该是属于试用期内,在5月23日提出离职,他们说要找上人来接才可以走,可是一直都没有在招聘,我有着急的事情需要尽快离开,公司不同意,请问如果我直接一走了之,工资应不应该给,如果不给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我看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打离职就可以离开.急急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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