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没有及时确疹病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12-05-28 11:06:40
问题描述:
我侄子因母亲妊高症强迫刚怀七个月的小孩出生,在医院保了四十一天才出院。回家后小孩刚三个月出现呼吸困难到大医院就诊医生说没事,隔了一天又去医院就诊还是说没事,又隔一天到医院就疹小孩已生命垂危,幸好及时输氧抢救暂时没生命危险,在医院普通儿科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憋喘型支气管肺炎致心力衰竭,一个星期前小孩的精神状态恢复不错,医生在治疗炎症的同时又打了关于脑康复的药水,第八天开始出现咳嗽不止,下午七点前经医生检查后转到新生儿科治疗,第九天下午二点又转到普通儿科病房,父母看到小孩的精神状态很差,又转到新生儿科,用氧气和呼吸机维持着他的小生命。整整十天医生说小孩左肺已全部感染,右肺只剩一小部分没感染的,已无能为力,提出转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一个星期左右医生才查出是真菌感染,经过三十天的治疗,小孩总算暂时出院。由于感染严重,小孩隔三天或一个星期就要到医院住院十多天,已用去二十多万元的医疗费。小孩已六个多月了,体重才八斤多点,还是咳嗽痰粘,能存活的可能很低。请问这情况是否属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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