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吗?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5-27 22:40:53
问题描述:
我哥为得征地赔偿款,经介绍和女方仓促结婚,现在双方在法院起诉离婚。
今年二月,在农业银行柜台从我银行卡取八万存于女方名下,女方是当时开户,钱从我卡里转进她账户,当时我、我哥及女方都在场。这八万是我哥从我爸存折从邮政银行取出借予他人、隔3个月后存于我银行卡内,这八万实际是我爸所有,目前有我哥从我爸存折取钱的记录。
关于这八万并不是我哥及女方的共同财产,我可以起诉我哥及女方,要求他们在分割财产前先偿还吗?还是需要由我爸进行起诉,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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