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邻居从外地叫了三人与他家三人共六人,请问结合上次协议书,是否需要赔偿这次医药费,对方需要承当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2-05-24 22:51:09
问题描述:
八年前和邻居因地界问题打架,村里协调好并双方签下协议书:如谁再犯一切后果由犯者承担。前几天邻居从外地叫了三人与他家三人共六人,砍了我家门前的树,叫我爸和我哥去,要把他们埋在树下,我哥就拿刀砍到他们两个轻伤甲,一个轻微伤,请问结合上次协议书,我们是否需要赔偿这次医药费,判刑要判几年?对方需要承当什么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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