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等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12-05-24 13:46:24
问题描述:
2008年结婚,2012年感情不合准备离婚,居住男方父母家,房屋产权属老人。结婚前男方付给女方5万元彩礼,并购置家具,买的金手饰等,女方结婚带来一台液晶电视,给男方买了一个戒指,并将5万彩礼带回,结婚办宴得一部分礼金,当时男方家里有一部分债务,男方父母征得双方同意,拿出去还了债务。婚后育一女,办宴席得1万左右礼金,归夫妻双方所有,后又因女方工作较远购了台汽车,花费7.5万元(其中有4.5万是借来的,男方出2万,女方出1万),车落到男方名下(为了便于后期保养维修)。现家中共有存款4万(其中男方补工资2万,女方经营所得2万,现外借出)。男方有固定工作,女方婚前是个体户,婚后也一直在干个体经营,经营利润不详,女方婚后将5万礼金拿去投到经营项目中,由于项目经营不利,赔了部分钱。婚前女方经营项目资产在10万元左右,现规模已达18万左右。现想了解一下,哪部分钱可以拿出来分,哪部分钱不能分,请具体说一下,现女方比较较真儿,无法沟通。非常感谢!手机不方便留,由于工作原因,不便接电话,报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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