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2-05-22 13:30:17
问题描述:
我单位是2000年国有小型企业改制的股份制企业,国有资产房屋一次性由部分职工买断,成为股东,改制后职工全员放假。以房屋出租的形式作为股份的收益,由股东分配。改制时招股说明书规定了董事长、董事及股东的出资比例,董事长为股东的三倍,董事会成员为股东的两倍。现在股东年龄全部偏大,准备出售房屋资产,请问按照正常的法律流程是否需要全部股东一致同意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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