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作无罪辩护?
更新时间:2012-05-21 20:49:02
问题描述:
一小型私企农民工因单位三月没发一分钱工资,拿了废弃设备上的两块铜板(单位已经证明是废品,属于初犯,并要求当事人回去上班),约30公斤,相关部门鉴定价值1500元(他们按50元/公斤算,可是网络上最新价格是34元/公斤)。但是东西并没有拿出单位,只因为当事人态度强硬,单位向派出所报案。因为当事人无钱打理又无社会关系,现已转到检察院。
请问:对于这样的“小额”且“未遂”,可以作无罪辩护吗?
这应该属于“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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