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私下签写的房产协议生效吗?
更新时间:2012-05-21 10:01:20
问题描述:
我在6年前与前夫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离婚是财产自行分割,无争议。 我们在离婚前私下自行写有一份双方签字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做任何公正和盖章。协议大意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一座房产,离婚后属于双方的共有份额归婚生子XXX所有。因儿子尚未成年(未满18岁),房产暂时 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女方监 管。 如女方再婚,女方自动丧失房产监管权。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至儿子独立生活时止。男方可以根据经济情况酌情提供帮助。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目前,儿子(23岁)在国外留学,女方已再婚(涉外婚姻)。此房产还是在女方名下,尚未过户给儿子。请问,这个房子合法归属于儿子还是女方?如过户给儿子,要办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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