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诊所拔牙怎么诉讼
更新时间:2012-05-17 06:59:22
问题描述:
(1) 被告无证行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第61条规定已经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这次医疗活动中无证“医生”实施注射麻醉药拔牙,**区卫生局认定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纠纷范畴,新罗区法院受理后,双方可以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事项: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2、损害后果,3、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办法。
2012年4月7日,**区适中镇45岁妇女林**牙痛,在**区**镇无证诊所拔牙后行走一公里后倒地死亡,后经**区公安机关尸检结论为颅内交通动脉瘤破裂出血死亡,经过**区卫生局和公安局调查,死者的整个医疗过程,都是由**区**乡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林某某实施注射《利多卡因》麻醉药后拔牙。从主观上看,其明知自己没有取得执业许可证,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但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其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
林某某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林某某在不具备行医资格的情形下为死者注射了利多卡因麻醉药,利多卡因是麻醉药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必须由具备麻醉师资格的医师实施,林某某不具备麻醉师资格为死者实施注射了利多卡因,触犯了《刑法》336条,构成了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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