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提前三个月退租却不交违约金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5-14 10:40:56
问题描述:
租户去年8月15日起租,押一付三,合同约定每季度到期前一周交下个季度的租金。今天是5月12日,租户说他最多住到6月15日,现在不交房租了,说是用我这里的一个月押金作为房租。可合同是一年的,合同约定违约的一方要付给另一方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他说他现在提前一个月告诉我了,给我一个月时间找租房的了,所以我没有损失。所以他不交违约金,请问这个违约金应该收吗?收违约金合法吗?该收多少?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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