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攻击意外死亡
更新时间:2012-05-12 08:23:11
问题描述:
死者是本人大姑父,家中儿女外出打工,独自一人居住,已于2012年4月12日死亡。
在我姑父死之前,与同村王某家曾有过纠纷。因为我姑父家的竹林与王某家的茶树林相隔,我姑父家的竹笋长到了王某家的茶树林里,王某在未与我姑父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擅自挖走竹笋。我姑父在得知情况后,主动与王某沟通,要求收回竹笋,但遭到拒绝。王某一家甚至仗着人多,看我姑父又是独子一人留守农村,群起辱骂我姑父(据说王某家一成员甚至动手扇我姑父耳光,但是否属实,仍需取证,我也希望当时在场的同村有正义感的村民能予以证明),奈何我姑父孤身一人,饱受这群贪得无厌不知礼义廉耻的人的人身攻击。
我姑父内心受气,寻求村长的帮助,要求王某家给一个说法。但本村村长却渎职不予理睬,对这起纠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求助无门,得不到任何公正的情况下,4月12日当晚,我姑父在有饮酒(内心受气,饮酒较平时多)的情况下,在夜里决定以砍伐王某家的板栗树作为报复(这也是被残酷的现实所逼,除此之外作为一个空巢老人还能做什么?任何有感情有尊严的人被当众侮辱,得不到公正的情况下,一个没有文化没有法律意识的农村老人能想到的也就以这样的办法还自己一个公道了)。
姑父在砍掉王某家3棵板栗树之后,在回家的路上因为年事已大,加上有饮酒,山路坎坷,又是在夜里,我姑父不慎跌落山坡,造成多处骨折,不省人事,直到第二天上午被人发现已死亡。之后进行尸检和调查,称我姑父死于意外跌落致死,直到前两天冰存的尸体才火化!
在此真诚寻求法律的援助!希望律师朋友能给我们一些建议!感激不尽!
一、整起事件开始的时候,对于王某的挖笋行为,合法还是非法?
二、王某所挖的竹笋,是否应该归还我姑父而不是私自占有?
三、我们可以认为是王某一家的人身攻击造成我姑父死亡的间接原因吗?
四、我们可以以王某一家的人身攻击造成我姑父死亡为由,对王某一家提起法律诉讼吗?
五、在该起事件中,村长是否有负有责任?
六、我们可以就单单人身攻击这一事件,要求王某家赔礼道歉,还我们一个公道,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七、事件已过去一个月了,提起诉讼有法律规定的期限吗?
希望我们这些活着的晚辈能为死去的老人争取到他该有的尊严,让他能在九泉之下安息!
再次恳求律师朋友的帮助,谢谢你们的无私帮助,你们是我们这些来自农村的弱势群体最强有力的支持,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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