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三弟有权利把祖业给别人吗
更新时间:2012-05-11 14:55:58
问题描述:
我弟兄四人,三个兄弟成年后都在外地工作居住,但是对老家的父母和一个兄弟一直都寄钱回去,三弟和父母一起生活,无生活来源,其他兄弟一直也负责他的生活开支,父母相继离世后,没有立遗嘱,三弟一直住在祖业房屋里,在没有告知其他人的情况下擅自更改了祖业的房照,一直没有通知其他兄弟,三弟一生独居无子女,在60岁时找了个老伴,在一起生活了不到10年,老伴去世,老太太之前有一儿一女,其在嫁给三弟时,两个子女都早已成年,30多岁了,各自成家,没有在一起生活,在其母亲去世后,老太太的女儿出来要求三弟把祖业房屋赠与她的丈夫,并带着他去到公证处做了公证,她一直没有和三弟一起生活,但时有往来,三弟76岁去世了,独自死在祖业房子里,老太太的女儿拿出遗嘱,并以三弟子女的身份火化了三弟,我今年也快90了,其他兄弟已经去世但也都有子女,大家也都一直每年寄钱回去给三弟,对于三弟改了房产证的名字和立下遗嘱把祖业都赠于别人的事情,我们均一无所知,直到最近三弟去世我的儿子回去奔丧才了解了一切事情,我想咨询一下,三弟是否有权利独自继承祖业,他擅自更改了房屋的产权证是合理的吗?他有权利把祖业赠与他人吗?老太太的女儿和三弟属于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吗?两人没有一起生活,没有照顾和赡养的情况,老太太的女儿和其丈夫可以继承三弟的遗产吗?在无他人陪伴无亲人在场的情况下,三弟的公证是否有效,望各位能给予解答,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起诉打这场官司,我将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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