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未下,是否要申请财产保全?
更新时间:2012-05-11 09:57:08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处理中:现交警通知我方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目前医疗费用已超出对方(主要责任方)交强险的赔付限额(预计5万元,但交强险只能赔1万元),根据与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的沟通,事故认定书为主次责任(3:7),意味着对方仍然需自行承担(5万-1万)*70%=2.8万。因为担心对方付不了或不愿付这2.8万元,我准备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扣留其机动车辆:
1、申请财产保全十五日内需提起诉讼,而在此限期内事故认定书是无法开出的(已与交警确认,需一个多月才能开出),我如何主张?还是说,先不用申请财产保全,等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再提起诉讼?
2、申请财产保全我看流程也非常简单,我是否可以等调解不成然后再去委托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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