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属于医疗事故吗?
更新时间:2012-05-11 06:57:28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西安市长安区的住户,老家在泾阳。在5月3日,我一表侄女(1岁半)突然发烧,我表嫂给吃了一包退烧药,娃一晚上睡的很好,结果到4日又开始烧,又给吃了一包退烧药,娃还是和前一天晚上一样。5号娃早上起来吃奶的时候,我表嫂发现娃含不住奶嘴,把娃嘴掰开发现上颚有几个红点,于是就带娃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说是上呼吸道感染,给开了一些药带回了家。但是到了6号又开始发烧(几天娃的温度从来没有超过39度),家人又带着娃去**医院,医生又说是手足口病引发的脑炎(前后不是同一个医生)让送**医院,可是等到了**医院以后,医生说是轻度手足口病(因为当时娃的手和脚都没有发现疱疹),他们现在只接收重度患儿,由于住院部没有床位,让转到其他医院,但是泾阳县医院已经确诊为脑炎,所以在家人长达一小时的苦苦哀求下,方入了院,随后给打了三瓶点滴(打完点滴已经是7号凌晨的2点钟左右,3点娃开始有了异样,4点多医院宣布因抢救无效死亡。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就这样的离开了人间。
说了这么多,我就是想确认一件事,这样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如果是,责任方应该是**医院还是**医院,谢谢。我替孩子的家人谢谢各位好心人的帮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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