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摔伤下巴缝了5针
更新时间:2012-05-11 08:25:32
问题描述:
孩子在幼儿园期间与其他孩子在玩耍时,被弄倒摔伤下巴。园方当下由两名教师带着孩子前往医院进行治疗,进行伤口缝合手术,同时通知了家长。目前为止,已经拆线,但医生告知会留有疤痕。前期治疗费用大概200多元已由园方支付。后期疤痕处理问题,目前暂由治疗医院提出去其他医院继续进行后期疤痕治疗,园方保健医生提出,因所建议医院路途较远,望家长带孩子去治疗,回来后提供票据给予报销。后家长共花去费用484元(没算往返交通费用等其他费用),拿单据到园方去报销,园方要求提供转院证明及转院后的病例方可给予报销(此要求事前园方并未提出)。因此家长去医院协调解决此事,医院要求提供前期病历本,但此病历本幼儿园方以园方存档为由拒绝提供。以上是目前为止的治疗情况。至于与园方协商的后期治疗情况,园方给予的答复是:家长可以继续进行治疗,至于后期产生的费用,家长需留好单据,当家长认为治疗完毕的时候,可携带费用单据到幼儿园进一步协商,由园方请示领导,再决定是否可以赔付。但园方拒绝给以任何承诺,包括书面后期治疗协议。现在我想问贵法律专家,接下来我们作为家长应该怎么办?如果无法协商需要起诉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还望费心尽快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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