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要回转让费的一半吗?
更新时间:2012-05-07 16:43:4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人以前合伙开一个鞋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同,把整个店都盘给他一个人经营,但这个店的经营场所是租的,并且合同只能一年一签,这个店我们也是从另外的人手上转让过来的,所以就有一个转让费的问题,在把这个店转给我合伙人的时候他就提到只有他续签到合同才能把以前转让费的一半给我,于是我们就草签了一份合同,其中关于转让费的问题是这样写的“店面转让费XXXXX元,合同时限至2012年1月15日止,若2012年12月15日XXX能续签合同成功,则将二分之一转让费XXXXX付给XXX平资平帐,如续签不成功,则店面转让费由双方共同承担损失”。现在的问题是他在2012年1月15日没有和场所业主签合同而是到4月份才签合同,他说合同上没有写到4月份签合同还要给你转让费,所以不给。请问我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拿到转让费的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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