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转内资所得税问题
更新时间:2012-05-06 17:05:16
问题描述:
我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原为一家中外合作企业,2011年9月份办理了变更营业执照,10月份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变更为内资企业,2011年5月份所得税汇算时交了7.5万元所得税(从2008年享受原优惠政策两免三减半,2010年度实际实现所得税15万元享受了减半7.5万元),转内资后要补交原享受的7.5元所得税。问补交时税款所属期是2010年度吗?加滞纳金从什么时间开始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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