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问题法律咨询
更新时间:2012-05-05 10:10:56
问题描述:
2012年4月23日某地方一座桥塌陷出险,当时村委会已上报镇政府,镇政府也派人下来看过此桥,上面指示为了防止重大车辆通过,于是便拉了两车红土倒在两边拦阻重大车辆的通行,并出了告示(前面桥塌陷,车辆绕道行),两堆土也插上夜闪灯,但是第二第三天后夜闪灯和告示被人破坏,于2012年5月2号晚上有一男青年开摩托车在两堆土处摔伤导致终身瘫痪。
请问这种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在谁,从法律上说如果当事人家属要上诉的话应该上诉谁,赔偿损失费由哪个单位负责。是由村委会还是镇政府还是地方公路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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