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扣取租房押金
更新时间:2012-05-03 15:57:56
问题描述:
本人于5月1日看中一间租房,当天交予400元押金,并且房东写下住房押金条,内容如下:今收到王某某(身份证号码)住房押金肆佰圆整,此押金条如租定后可转为长期押金。收款人:郭某某(房东)(身份证号码) 2012.5.1 今天我打电话告诉房东,我不租了,房东说如果在这周的周日之前没有租出这间房,要扣取我200百元的押金,但是当时我们面议的时候未提到如不租房,押金的扣取问题,书面押金条也为涉及到这些问题,请问我现在能要回我的押金吗,能否给我提供一些比较有说服力的依据或法律条款,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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