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借款与继承
更新时间:2012-05-03 14:53:02
问题描述:
债务人死亡,留下公司及个人借款、贷款共计500余万,名下有房产两处,1处有房产证用于银行贷款100万、民间借贷20万。另一处村中改造房为小产权房,与民间借贷签署买卖合同借款300余万,已逾期买卖生效。还有个人借款100余万,请问银行能否将有房产证(作为唯一的一套居住房)的房子拍卖?国家不是有政策不许拍卖必备的生活住房?放弃继承权连最基本的居住权都没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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