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费
更新时间:2004-04-15 03:42:01
问题描述:
我和妻子结婚5年,现有一小孩11个月,因为家庭中的矛盾,我对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现在我俩决定离婚。她提出的条件是:孩子归她,我每月付护养费300元,每年按5%递增,今后孩子的学费各承担一半(我每月收入是850元);我们现在的住房价值158000元,扣除未还贷款部分20000元,剩余部分均分,我如果要房子,就付给她65000元(当初买房子在我父母处借款了63000元)。
我想问,抚养费是否合理?我觉得高了。付了抚养费我是否还要承担今后孩子的学费?当初买房子向我父母借的63000元她不想还,行吗?如果起诉法院,对我有利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