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屋但不赔偿,麻烦看下合同对我有利吗?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更新时间:2012-04-27 22:01:21
问题描述:
合同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屋但不赔偿,麻烦看下合同对我有利吗?
出租方:张**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租用**路**苑二楼作宾馆使用,二楼面积约685平方,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金:二楼房屋租金30000元季度大写:陆仟元整。租赁期从2007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15日止,为期五年,乙方支付甲方房租日期:以每季度提前五日支付下季度租金。先支付租金后用房。
二,乙方在承租甲方房屋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改动现有房屋结构,室内装修由乙方负责,装修金额标准不得低于肆拾万元。
三,租赁期定为五年,五年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则另签订合同,甲方在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期间,如产生抵押或出售都必须履行合同的期限,任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肆拾万元。
四,乙方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甲方房租,水,电,气费带纳金每日5%,乙方逾期支付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的经营情况有所改变,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租金的情况下,可以转让但必须提前通过甲方。
六,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乙方先付保证金壹万元,在合同期满后乙方结清一切费用,甲方全部退还乙方保证金,合同双方自动失效。
七,房屋出租税由甲方负责,天然气由甲方负责安装。
八,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是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张** 乙方:邹**
日期:2007年3月15日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