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老板不批,若要走人不给工资,这行为违反劳动法吗
更新时间:2012-04-26 07:03:18
问题描述:
我于2011年4月2号进某个厂工作至今已满一年,可用人单位一直以来都没有合同给我签;而现在我想投资自己创业,于是我就向老板提出职工,可他说没有人帮他做事,不批,若真要走人也可以,但一个月的工资不发。我想到劳动局去告,要他付我应得到的工资,可他注册的厂都是用别人的身份证,我该怎么样才能拿到我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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