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轻伤我方轻微伤
更新时间:2012-04-20 13:24:20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因为修公路,导致农田被埋、界址不清楚,前年对方凭借自身家庭背景和后台步步蚕食我方农田,导致双方打架,乡政府和村干部协调后,确定了一条界线,双方也承认,对方还在那里建了一条隔离墙。后来,就是今年4月13号,对方推倒原有界墙并且向我方田外延。我方发现后,跟他们理论。对方不听,我方就推他们的墙。对方就推搡我方,我方跌倒在水沟后,对方还上前,为了自我保护,我方拿起身边的工具打对方。导致左脚轻微骨折,后来法医鉴定为轻伤乙级。我方当时就报警,打了三次电话。派出所两个小时候还没有到现场。我方就直接去派出所。现在对方说调节的话就要赔偿5-6万,否则就让我方坐牢,因为对方在村上、乡政府、法院、医院、派出所等各个部门都有自己人帮忙。
现在,我的问题如下:
1,我方是否为正当防卫?因为是我方先拿工具打人。要怎样证明?
2,我方有否责任?轻伤是否判刑?如何判刑?如何赔偿对方?我方有病史,可否免去可能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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