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能判多久
更新时间:2012-04-20 10:21:09
问题描述:
当事人于朋友合伙做买卖(倒牛肉)被地方镇政府防疫人员查收并没收销毁。还做罚款处理。经合伙人找人讲情并找到防疫人员给予6000元了事。可当事人也找人说情(给2000元就能了除此事)。当事人觉得合伙人给钱多了。当时喝了些酒就去找防疫人员去评理,结果吵起来还动了手。把人家打坏(伤事不大,住了几天院)被害人因所要的医疗费太多。当事人不愿承担此费用,结果现已被刑事拘留。请问能判什么罪。判多久?(地方政府参与此事、说是影响不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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