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咋办?
更新时间:2016-08-19 09:11:08
问题描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赔偿请求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饮料厂破产清算组于2012年3月22日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但是青岛中院既不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也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__遇到以上问题,我们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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