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2-04-18 10:09:24
问题描述:
赵姐问:2004年我的母亲过世(育有2个女儿),2004年7月我外公过世,同年10月我外婆过世。我外婆育有3个儿女,我母亲是老大。过世后留下一处原地基90平方米的私房(平房)。2007年村里下达危房改造通知书,我舅舅和小姨在没有得到我们姐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平房改成3层楼的私房,共500平方左右,两人一人一半。我跟他们两个长辈说:“这房子有我母亲一份,我母亲虽然过世了,但是应由我们姐妹俩继承,舅舅和小姨都说外公和外婆过世后留有遗嘱,而这份遗嘱一直没有露面。请问房子马上就要拆迁了,我和妹妹如何拿到我们应得的一份?遗嘱不知是真是假,如果真有遗嘱又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妹妹跟他们还有联系,如果他们愿意补偿我母亲应得的那一份继承财产,我妹妹一人去签字有效吗?如果可以继承我和妹妹应继承多少?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帮我们解决,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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