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警队干了十年的临时工
更新时间:2012-04-14 20:50:00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一名在某县交警队工作了十年的临时工。02年进入交警队一直到现在都是以每月200元钱的工资发给我们。其于的工资都是以罚款提成的名义做为补助,有时多有时少,这十年里大大小小参加了很多市/县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因为工资都是队长直接发到我们手里的就200元钱,所以也没有什么凭证证明我拎了十年的工资。像我这样的情况大队应该给我交纳三险或被招成县财政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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