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合同诈骗罪成立吗?
更新时间:2012-04-14 10:45:15
问题描述:
甲企业在与乙企业签订合同时,提供了一份甲企业与丙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这是乙企业的要求条件),事后证明甲与丙的合同是假合同。当乙企业准备告甲企业合同诈骗时,甲又拿出了一份甲企业与丙企业的真合同来(内容与第一份假合同大致相同)。请问,甲企业还构不构成“合同欺诈罪”?注明:假合同是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而真合同是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且甲企业也承认了真假合同形成的过程。这样,乙企业还能告甲企业合同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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