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离婚后的经济困扰
更新时间:2012-04-09 17:44:06
问题描述:
双方在离婚时已就离婚的财产分配,抚养权和抚养费等
几个重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已签订了协议,并有民政局的盖章,但之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以孩子抚养、教育,医疗等理由要求另一方的增加抚养费用,给另一方新组建的家庭带来经济上的压力和精神上的不安,以致于影响到新建家庭的和谐,甚至由此出现新建家庭的婚姻危机,请问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解决可能出现的困扰?有没有一次性解决这种问题的方法,能使新建家庭的另一方得到安宁。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