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果树地在2003年的时候和村集体签了一份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可是他们不给我地上物补偿,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更新时间:2012-04-09 10:43:4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家的果树地在2003年的时候和村集体签了一份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的用途是搞建设,流转金是每年500元,一年一给,流转24年,从03年建了几个月后就停了下来,地荒了二年后我又把地种上树了,2011年底又要建学校,可是他们不给我地上物补偿,请问地上物是不是补给我?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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