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终止协议双方签订后,需房产局批准后才能解除合同么?
更新时间:2012-04-06 09:17:01
问题描述:
我去年三月在**签订合同购买精简装现房,并首付50多万,4月11日我带着尾款去收房,因房漏水和开裂严重尾款未交,5月我提出退房,碧桂园答复维修,5、6、7、月我多次去看 房仍在维修,特别是7月漏水把地板漏翘了。施工人正在撬地板。因7月13日是三个月的最后交房日无法交付,销售经理叫我回去等他电话,电话征求我意见,我答复两点:一退房,二要补偿。只到10月25日才通知我到无湖一式俩份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五个月过去至今退房款未给我,他理由是要房产局批准,我该怎么办?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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