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不同的合伙生意应该如何分红?股份少的一方如何追加平均股?
更新时间:2012-04-04 21:49:52
问题描述:
律师老师你好,我是一个音乐教师,也是一个婚礼主持。我的一个朋友开着一个琴行,他有一个规模较小的乐器培训班,有相对稳定的乐器学生生源,因为我可以教电子琴他也看好我的婚庆生意,所以我们商量准备合伙开一家规模较大一点的艺术学校和婚庆策划中心,我投资4万,他投资10万,总共14万元,我们商量将自己各自所带乐器班的总收入一半归双方各自工资,双方另一半算做总资产年度用按股份(我28.57%,他71.43%)分红的方式进行分红,问题是他带的吉他班比我的电子琴班要多一半以上的收入,这样分红的方式合理吗? 另外我如果接一场只要一个主持(我是主持司仪)的活,我挣的钱应不应该给他分红,如果分应该怎么分? 最后我想在以后的一两年将我的股份追加都平均股,也就是各占50%的股份,应该用怎么的方式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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