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假学历找工作应负的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2-04-02 01:17:37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大学毕业那年没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后来从学校弄来编号,从网上办证的仿制了一个毕业证,毕业证内容与编号与我的真毕业证一致,就是仿制的毕业证上的印章字体与真的印章字体不太像,并且用仿制的毕业证找到了一家金融单位工作,现在已经从学校拿到了真的毕业证,但是想到单位招聘时候简章说发现弄虚作假,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请问会如何追究我责任,告我诈骗罪吗? 我除了挣工资以外,没从单位获得其他利益呀。 主要担心给单位提供的是仿制毕业证的复印件,印章字体和真的上面印章字体不太一致。现在单位发现了,其中一个负责人事的科员通知我,我不用来上班了,要我把这三年来挣的基本工资和奖金都退还给单位,还有把给我交的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的钱也退还给单位,如果不退还就报告给公安局,说这三年我挣得工资和奖金也有十多万,告我诈骗,足够公安局立案了,但是我想工资和奖金还有五险一金都是我付出劳动挣来的,也没有享受过职工福利以外的东西,三年来就得到了工资和奖金还有五险一金,没有退还的道理。我上次从网上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不用负刑事责任,也不用退工资福利等,我告诉了单位那个科员,现在他又告诉我,要我赔偿单位损失,我说工作期间我没有犯错,也没给单位造成过经济损失啊。单位那个科员说由于我当初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他们做出错误判断,录用了我,占用了一个招工指标,现在我离开,人手不够,暂时无人接替我的岗位,会暂时给他们的一些工作带来困难,所以要求我给单位赔偿五万元损失,请问单位的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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