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司机驾驶本单位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2-04-02 09:36:10
问题描述:
我驾驶一辆客货两用的长安面包车,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死者骑的斯波兹曼电动两轮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乘车人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我承担此次事故的一半责任。 我开车时给公司送货,当时超速,限速60但无限速标志现在已商定死者赔偿问题,315000, 公司车有三者险保的100000,还有强险,共计赔22000左右,还有10000时有公司赔偿,公司要求我赔偿30%,我想问一下我 该赔吗,赔多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