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与孙*在2008年5月份,通过媒人介绍认识的,当时我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是我前夫的孩子),因为相处的时间太短,缺乏了解,草率的在08年7月份登记结婚。当时我向孙*提出四个条件,一是要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和我十一岁的女儿,并拱她读书上学。二是要有住房,而且是自己的。三要顾定收入。四要举行婚礼,当时他都答应了。我当时看他的太度还不错,就和他结婚了。当时孙*对我和我女儿还行,到08年的11月份,我生了一个男孩取名孙**。从那以后孙*对我们越来越不好,先是把我女儿给捻走,后是对我,又打又骂,后来我又才知道房子不是他的,是借的,直到2011年的4月份我向他提出离婚,我和孙*说好了,是协议离婚,孩子跟我,因为孩子不是他的,我没让他拿扶养费。可是到了法庭门口,孙*就变挂了,从摩托车下来,就开始抢我怀里抱着的儿子孙**,嘴里还说着想和我离婚,又想带走儿子,又什么不给我没门!我和他又膘了一会儿,于是他手用手掐儿子的脖子,威胁我说:“要不就跟我回家好好过日子,要不就给我三万元钱,你看着办?”我当时害怕儿子会有危险,所以只好放手。他趁我一松手,抱着儿子迅速骑上麾托车,迅速逃跑了。我也随手招了一个出租,随后到家中,发现孩子不在家中,孙*也不知去向?我心中好担心!于是我到处去找到处去问,好无线索?只到在2011年5月份我起诉,孙*离婚,并要回儿子。在开庭的那天,孙*到了法庭,却没看到孩子,我和他在法庭上辩论了…最后孙*不同意离婚,而且在法庭上说孩子,孙**不是他的,愿扶养我和前夫生的孩子,孙**,要和我好好过日子,互敬互爱。于是法庭没有判我和孙*离婚,我就随后跟他回去了,因为我十分想念儿子,希望这次跟他回去能见到儿子。我也希望这次他能对我好一点!可是出乎我的预料,回到家里,不但没有见到儿子,还被他痛打一吨,还把我赶出了家门。直到2012年的1月31日下午第二次开庭,我希望能在法庭见到儿子,可是只有孙*和他的辩护律师还有他的家人,最后法庭判我与**离婚,孩子判给了我。我们是在江苏省泗洪县界集人民人法庭判决离婚的。直到2012年3月15日,我仍然没有见到儿子孙**!不但没有见儿子,而且孙*还把我儿子带走了,不在家中,连孙*本人也无踪影!我多次去界集人民法庭审请执行,不执行,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