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股权纠纷
更新时间:2012-03-30 23:59:26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08年5月28日和乙方共同出资成立一家公司,08年6月21日与女方登记结婚,(我们双方都是二次婚姻)2008年12份乙方要去东北发展要求退出公司,经我同意女方与乙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由女方收购乙方全部股份。但后来女方只付一半,并没有按照协议规定付给乙方的全额股金,一半是我09年5月变卖自己的房产付给乙方的。后期女方要求转让乙方股份给她,我不同意,女方要求退回她付的一半股金后离婚,我已于2009年7月退还给她(退股金是她自己去银行以公司名义开的转账单,她分别转给她的弟弟和女儿,我有转账单为证),并且付清了所有的利息我们约定好去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时女方变卦了,当时我没有和她签订书面协议,09年至今她没有参与公司经营。我于2010年5月起诉离婚至今法院没有判决,今年4月份女方反将我和乙方告上法庭要求所得公司50%股份,请问我应该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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