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及印章罪。一个月后又犯事!急!
更新时间:2012-03-28 15:06:27
问题描述:
我朋友因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及印章罪于2011年12月21日被刑事拘留。23天后取保候审,之后又于2012年02月28日,(就是一个月以后)又一次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公文及印章罪被刑拘,16天后又一次被取保,证据是足够起诉的。第一次他家里没搜了上千本证件!上百枚印章!第二次也搜了几本房产证!而且都认罪了的。另外第一次是靠关系统取保是不必上法院了的。第二次缴了一万伍千元的非法所得款。两次都是人保!第一次在翠屏区,第二次在宜宾县,公安局说他认罪态度好。而且有立功表现,请问如果说上法院的话缓刑机会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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