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资建房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2-03-27 20:11:08
问题描述:
背景:
1、国企单位倒闭,职工自己以市场价筹钱购买单位原有生活区土地集资建房,但由于担心资金问题,特请经委清算小组,代管建房资金,并协助建房事宜。
2、建筑商采取竞标,南方建筑公司竞标成功。
3、在集资户中,选举了三个常设代表,办理相关建房事宜,选举是没经验,没有写明代表权限。
问题:
1、南方建筑公司竞标成功后,本地地痞闹事,三个代表和清算小组将工程转包给本地建筑公司(原厂长的弟弟,原厂长现在是经委的公职人员),为此赔偿30万违约金。还将原建房图修改。造成建房价格上升。
A:违约是谁违约?南方建筑公司已签合同,地痞闹事,应该与甲方无关系。为何要赔偿南方建筑公司30万?
B:建房即已签下合同,三代表和清算小组是否有权不经过广大住户同意将合同转包?(三代表签字,清算小组无人签字)。
C:三个代表是否有权力私自修改房屋建筑图纸。(修改图纸是否是为了节约成本?)
2、房屋修建过程中,三代表以隐瞒价格欺骗集资户说已有60%人同意的理由签订外墙瓷砖安装,私自与原建筑商签订高于市场价的合同,已成豆腐渣工程。
A:三代表是否已违法?还是他们真有这么大的权力?
B:广大集资户应该怎样维权?
3、下面信息属于未证实的:据说这次私自集资被政府有关部门纳入了安置房建设,如果是的话,那政府补贴哪去了?
请相关人士告知,这是否能查得到,在哪里查?就算最后没能得到补贴,也不能让国家的钱流入个别人的私人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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