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在法院和快递两次拒绝签收判决书生效问题
更新时间:2012-03-27 15:37:3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和前夫经法院判决已经离婚,并判决他无权分割我的婚前房产。但他一直拒绝搬出。我在2012年2月14日以物权保护纠纷又起诉让他搬出我的房子,法院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理此案,于2012年3月19日已经依法判决,判决他在判决生效后15天之内搬出。
但当法院通知我俩19日去法院领取判决书时,他到法院一看判决是败诉,就当庭拒绝签收,就怒气冲冲的走了,第二天(20日)法院又用特快专递寄来判决书,他没在家,快递员当场给他打电话说有法院快递,他说他拒绝接收。快递员就退回去了。后我给法官打电话告知这个情况,法官说和领导商量一下再告诉我,可到现在已经多一个星期了,判决书至今我也不知道他是否签收没有,也不知道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间内领取判裁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法院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我想咨询的是:1. 我前夫在法院和快递两次拒绝签收判决书,是否已视为送达?
2.法院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判决书多长时间算届满?
3.判决日期是3月19日,我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