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别人签收,并被透支到一万零五百
更新时间:2012-03-26 23:28:23
问题描述:
这是09年的事,之前填过几家银行的信用卡申请。这几天办**行信用卡被告之信用记录不良,进步了解,是**银行信用卡透支一万零五百,这是后来持卡人还打过电话去申请增加信用额度的。
可是,本人从来未接过**银行的电话﹑更没有打电话去申请增加额度,我连信用卡都没有啊。。。这种情况银行会找我去填这个空当吗?急求助,多谢!我的不良信用记录可能被撤销吗,谢谢谢谢
另注:**银行信用卡已经被自动注销;我打电话到**银行信用卡中心,确实是用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我今天晚上去110报了警并已经在**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登记过这事。(我有这个必要继续追究下去吗?我都没有领到过卡,我肯定是不会去补这个钱的。。。)警察叫我去告**银行,这怎么可能。。。我该如何办啊。。求救求救。。另我能断定持卡人为我以前一老板
最终我将会负怎样的责任呢?麻烦帮细答,多谢多谢多谢
现在,**银行信用卡中心通过邮箱发了一份声明书,要我填,其中有条是拒绝配合调查,客户负全责,就是我不填还不行了吗?现在我都烦死了,宁愿什么都用管,大不了以后不办信用卡啦。
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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