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民间高利息贷款还不上应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2-03-26 21:43:58
问题描述:
2011年6月25日本人以父母在本市的房产为抵押向民间(个人)贷款32万,贷款利息为4%/月,贷款期限为六个月。手续有公证处的公证书,房屋的它项权证,借款的借条,到期时(2011年12月25日)本人还不上贷款本金32万,其借贷期内(2011年6月25日-12月25日)的贷款利息是全额付清的,放款时就先扣付了2个月(有收条),后4个月是通过去银行柜台汇款的(有汇款单),因到约定借贷期终止时本人已无力返还贷款,放款人要求我支付8%/月的贷款利息并口头允许我出售抵押房产,我又支付了贷款金额的4%(¥:12800元)直到2012年3月11日我方人员全部搬离抵押房都没有把抵押房出售出去,到今天为止放款人要求我支付后面3个月的8%合计:76800元(减去12800元)利息,还有从今天起需再加利息,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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